社保网上增员操作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还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到下一个页面;
2、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点击进去即可;
3、弹出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会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
4、这时候就会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
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即可。
1、登报公告:通常情况下,等到满公告日后,申请人需要前往工商局申请办理注销(带上报纸)。注销营业执照时,要提交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营业执照注销后,凭注销批文和报纸公告办理代码证注销。
2、紧接着,需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3、接下来,由申请人带上凭查帐报告到国税局领表办理注销手续(有***要全部带上核销)。
4、你们知道吗,正常情况下,国税受理后,领取注销批文到地税局办理注销手续。
5、完成以上步骤后,申请人需要凭以上所有注销批文办理企业基本户***银行注销。
6、接下来,还需要注销劳动社保。具体一点来讲,申请人需要去社保局办理减员停保。现在国税和地税已经合并,所以,可以在办理的时候,原来涉及到国税和地税的部门同时办理。
沈阳确定“二套房”不再享受契税减半的优惠,但对于“二套房”该如何界定,一直不够明确。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地税局了解到,“二套房”界定标准已经明确,今后想钻政策空子基本不可能。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今年10月1日起,凡购买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不享受契税税率减半的优惠政策,统一按3%的税率征收。随后,我省也下发文件明确了具体执行方案,即10月1日之前购买并备案的第二套房,契税还按以往政策征收。10月1日之前已经备案但未办理契税手续的,要在11月15日之前办理完纳缴手续。
昨日记者从沈阳产权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沈阳市的契税政策已调整为个人首次购买90及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依旧为1%。如果购买的是家庭唯一的普通住宅,但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则按1.5%税率征收。但是,只要购房不是家庭唯一普通住宅的,不论购房面积大小,契税税率均按3%征收,不再有减半的优惠,而非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则按4%征收。
由于契税政策调整,不少市民开始关注家庭“二套房”的界定标准。对此,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以前受微机系统数据存储不足的局限,沈阳市判断“二套房”标准及查询也存在一定的限制。“有许多市民都利用这种条件钻空子,办理***离婚等。”
之前“二套房”的认定在税务部门和房产部门都有各自的标准。而此次沈阳对“二套房”认定标准加以明确,主管地税部门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确认纳税人购买的普通住房,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沈阳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纳税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主管地税部门按有关要求,由纳税人提供书面诚信保证。
纳税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时,主管地税部门应要求纳税人据实填写《家庭唯一住房申报及审核表》,并提供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销售不动产***(联)和主管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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