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网络教育多年 。
我认为这样的案件,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为什么总有家长和学生上当受骗?为什么总有老师铤而走险,走向犯罪道路?
我的看法如下: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付出辛勤的汗水。只想着投机取巧,走捷径,早晚会被社会惩罚。
2015年,曾经轰动一时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被抓,他通过人民大学自主招生,收受贿赂,通过国学院给部分“投机取巧”的艺术考生降分200分录取。
涉案金额上亿。最终锒铛入狱,那些交钱的学生也被开除学籍,所有颁发的毕业证书全部作废。他们付出了时间和金钱的惨痛代价,罪有应得。
由此可见,钱也不是万能的。用钱也买不来真才实学,唯有辛勤的付出,才可能有丰厚的收获。
这次审判是对遵守规则学生的肯定。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
最近几年,教师***,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家长和学生对老师这个职业十分信任。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了学生和家长的信任和他们投机取巧的心理,屡屡得手。
再举一个极端案例: 大庆一位家长竟然借老师汤某500万,后来东窗事发,家长发现是上当受骗了。这位家长怎么敢借这么多钱给这位老师呢?除了对老师这个职业的信任之外,汤某还承诺给与丰厚的利息回报。
我能怎么看[抠鼻][抠鼻][抠鼻]我抱着手机看!这个问题属于教师道德层面的!涉及法律犯罪的应该交法律部门严惩!拿出来评论是可以让舆论判刑?追责??还是??社会本身复杂,各个部门层面都会有不耻行为!奉劝家长多关注孩子的德育,文化教育!懂法而不是走偏门受骗!能赖谁啦?
个人看法,这个大学老师是真的糊涂蛋,大好前程因为自己个人贪欲导致毁于一旦,真是得不偿失!同时作为教育工作者却利用教师身份便于自己实施***行为不仅给学校抹黑,也为教育行业所不齿。
10月14日,南康区公安局接到陈某莲报警称:在2018年1月18日至2019年2月24日期间,其被赣州某大学音乐老师吴某以帮她儿子报考音乐学院需要花钱打通关系为由***了73万余元。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派精干警力展开案件调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信息研判,固定了吴某实施***的主要证据。并于10月30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
目前查明的案件事实是吴某收钱后并无帮忙行为,反而将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由此可以看得出吴某本身经济并不宽裕,但是身为大学老师正常的日常消费应当没有问题,只能反映出其个人日常消费挥霍无度,远超过其个人收入能力,进而导致最后不得不通过***行为来偿还个人债务。
其次按照《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罪数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幅度直接跨越到处十年以上***或者***,虽然目前并不清楚吴某有无对被害人的款项进行退赔,但是至少可以确定的是吴某身为大学老师,其今后的前途已经毁于一旦,不仅辜负了自己多年教育的名声,而且还连累了自己任职的高校。
这样的大学老师,真的不足以再称之为教师。如果对教育没有敬畏之情,对自己的职业没有热爱之心,那么为啥还要做老师?老师,首先应该是一个人格比较高尚的人,否则是没有办法去对孩子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的。
***家长的钱,帮孩子打通上学的关系,这些字眼都太讽刺了。这样的“教师”已经妥妥的蜕变为一个商人,把这个职业当成是赚钱的工具,这也是教育的悲哀。当然,社会的影响,金钱的诱惑,人性的弱点都是影响的因素。不过我们也要看到我们这个行业的发展,绝大多数的教育工作者在为着这一份事业而奉献自己,期望用自己的所学影响到更多的孩子们。所以主流是好的,个别的情况,将之及时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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